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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第一步价格(民声丨早餐涨到起步价10元)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境内多地早餐价格再度受到关注。

习水县、绥阳县市场监管部门还先后以发通知、约谈等方式,对个别早餐经营户试图集体涨价的行为,进行警告,并责令已涨价的早餐店“降回去”

△10月11日,习水县市场监管部门还专门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分局加大对串通涨价等违法现象开展检查、约谈。

继去年冬季以遵义羊肉粉为首,开启遵义市中心城区早餐价格上涨通道后,当地“起步价”10元以下的大众早餐种类所剩无几。而这一阵涨价风,也波及到该市辖区部分县、市及不少乡镇。

一众网友拍手叫好:

早就该管了!

@钱途37753968:

早就该管了,贵州收入水平不高,生活成本太高。以前肉没这么贵的时候,早餐就普遍高于其他同线城市,甚至高于一线城市!!!

@用户1718738137036:

六盘水市大部分的粉店都涨了,吃不起了!

@童心泯灭:

都匀更搞笑,猪肉涨价跟蛋炒饭有什么关系?就算鸡蛋也涨价了,一斤鸡蛋也没涨几毛钱,一份蛋炒饭也用不着涨两块吧?这还是8月份就开始涨了的!

@用户8247804970381:

我在湖南常德市,以前常德米粉没涨价的时候,牛肉粉7块钱一碗,现在涨价了,要8块。我现在已经很少吃牛肉粉了

然而,

这一波责令“降价潮”之后,

迎来的并不是所有人的称赞:

早餐涨价被责令“降回去”,保民生开错“药方”

@周菊(公务员) 新京报快评:

窥一斑见全豹,贵州多地早餐涨价乃是事实,但都“夭折”了,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行政干预的手段压住了,理由则是为了保障民生,让老百姓吃上平价早餐。

考虑到县城区域本就不大,串通集体涨价很容易成功,监管层面对此保持密切关注,确实很有必要。

但要求那些已涨价的餐饮店“降回去”,合理性有待商榷:因为此举可能破坏市场自主调节机制,令价格杠杆失去作用。

……

说到底,在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需克制干预市场的冲动,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为了多数人利益而损害少数人利益。就算要保障民生,方法也有很多,就拿早餐来讲,可以采取增加市场供应,调减商户税费,降低菜场摊位费、商户租金,给低收入市民发放食品补贴等,从而减轻商户成本上升负担,缓解市民经济压力,以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破坏市场经济的运行根基。

也有人说:

物价飞涨,理解商家涨价

@麦圈斗地主:

物价飞涨,商家涨价也是迫不得已,要不商家赔钱。

@灰化肥挥发:

商家也是人,人家也要生活的啊,成本上涨,自己扛吗?

@一飞冲天:

在责令“降回去”的同时,众多经营户面临的经营成本提高问题也不应被忽视,否则很可能会导致市场秩序的失衡——如果早餐经营者成本水涨船高并非借口,而调整价格又受到行政手段的限制,经营者要么难以维持经营,要么只能通过减少分量、降低质量的办法来压缩成本。无论哪种方式,对消费者而言都不算什么利好。

还有人说:

“管住早餐价格”看似赢得了民众好评,

但同样会带来不少问题

@澎湃新闻:

用行政之手责令降价,“管住早餐价格”看似赢得了民众好评,但同样会带来不少问题。一方面,会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挫伤其积极性;另一方面,消费者未必会享受实惠。因为如果成本上涨、提价的理由充足,那么责令降价后,商家自然会寻求其他变通手段,比如减少羊肉粉中羊肉或粉的份量。最后,价格控制了,但消费者因此而吃不饱了。

@夏熊飞 燕赵都市报:

一个正常的市场秩序,从来不是只有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得到维护,经营者也是重要的参与主体,只有二者兼顾,实现动态平衡与双赢,市场才能长久可持续发展下去。

早餐价格的波动虽然看似是“小事”,但如何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被恶意串通的集体涨价所损害,又确保商户能够正常经营下去,也是考验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拥有管理大智慧的重要契机。

当地政府部门这样回应:

@习水县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

政府部门确实不应过多干预市场定价,但在特殊时期,尤其是面对绝大多数市民利益需要维护时,政府监管部门有权出面。

更何况,这只是一种约谈、行政告诫,也就相当于一次警告,或者说是一次普法宣传。本质上,约谈、告诫,是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经济学者:

没必要监管正常价格波动

@周清杰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上游供应物价格上涨,导致餐饮业与之相关的产品价格上涨,这是一种合理的情况。

判断其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涨价前提是否真实存在,比如行业内经营者如都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如不涨价,餐饮经营者则面临的盈利减少的可能。其次,羊肉粉、牛肉粉等所在的行业是完全竞争的行业,不存在几个巨头控制市场的情况。因而,商家只要没联手涨价,没恶意操控市场,则是正常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有价格监管的职能,但主要是打击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对于这种正常的价格波动,政府没必要进行监管,让市场调节是最好的。

@李红昌 中国交通运输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政府是否干预市场活动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市场结构是竞争的还是垄断的。理论上讲,如果一个市场是高度竞争性的,消费者有很多选择,价格的调整都是由于原材料的价格变化,发生变动都是合理的。

如果商家有垄断行为、合谋行为等,政府部门可以介入干预。对于正常的变动,没必要介入,虽然政府的干预看上去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效果,但实际上达不到最终目的:“如果不让他涨价,就会引起服务质量的降低,或者分量的减少。”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事业部

编辑:刘烨烨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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