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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服务代运营(切勿“刷单炒信”!听听法官怎么说)

当前,消费者越来越习惯把APP中商品或服务的口碑作为消费的重要参考。以盈利为目的,帮助其他商家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更致使平台出现大量不实数据,影响已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严重损害了平台的商誉以及广大消费者与其他诚信经营商家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切勿“刷单炒信”!听听法官怎么说

下馆子之前,你喜欢先看“评论区”吗?当前,消费者越来越习惯把APP中商品或服务的口碑作为消费的重要参考。然而不少商家,想出了“刷单炒信”诱导消费者的“野路子”。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代运营公司帮助商户“刷单炒信”的侵权案件。

汉涛公司系第三方消费点评网站/APP运营主体,主营业务是为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点评及消费优惠等信息服务,系第5135459号“大众点评”、第11716586号“

”商标权利人。

X公司是一家新媒体代运营公司,通过虚假交易、优化点评、炒作信用等,帮助服务商家获取高于实际的店铺整体数据和排名等并从中获利。

原告汉涛公司认为:X公司在小红书和微信上的对外宣传及推广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前述注册商标,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侵害了平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盈利为目的,帮助其他商家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更致使平台出现大量不实数据,影响已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严重损害了平台的商誉以及广大消费者与其他诚信经营商家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X公司在经营中侵犯平台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通过造假作弊的方式制造大量无效流量,破坏该平台的经营基础;同时,该行为将导致消费者对上述商家的经营、服务、商品情况产生虚假认知,消费者一旦发现商户的评分以及好评内容与实际不相吻合,将对平台数据的真实性产生质疑,进而影响平台的信用体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X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平台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一审判决后,X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杨浦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刘燕萍表示,“刷单炒信”不仅导致消费者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产生虚假认知,造成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客观后果,还致使平台出现不实数据,影响了其信用体系,更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法官提醒,“代运营”公司实施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寻找“代运营”公司提供服务的商家,切记诚信经营方能长久。

文字/图片:杨珐

编辑:吴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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