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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创业贷款免息政策)

创业贷款20万元内免息(创业贷款政府贴息)

6月5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第106场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钟芝清介绍了支持创业就业的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20万元以内,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即: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300万元,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政策支持对象主要包括10类人群,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

考虑疫情影响,从今年4月17日起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从事运营的个人和网约车司机,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等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个百分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财政部门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足额保障、据实结算、上不封顶。(湖北日报记者吴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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