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如火如荼,有助于你了解普通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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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个月内工资分次发放的计税
员工刘2017年7月15日上半年工资3000元,2017年7月31日下半年工资3000元,当月工资合计6000元。你想预扣个人所得税吗?
答:刘应纳税额=(3000 3000-3500)*10%-105=145元
提醒:个人所得税按月征收,与多次缴纳无关。所有这些都需要一起计算和收集。
案例二
2个月的工资在一个月发放的计税
2017年7月,员工刘5、6月份领取一次性工资,其中5月份工资额2800元,6月份工资额3000元,计算应纳税?
答:刘应纳税额=(2800 3000-3500)*10%-105=125元
提醒一:应纳税所得额是从月收入中扣除费用计算的,按月征收,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扣除税款。如果一个月内拿两个月工资,就要一起收税。
提醒2:如果补发前几个月的工资,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代缴。
案例三
取得年终奖的计税
员工刘墨2016年12月工资4000元,年底获得年终奖36000元。计算12月份年终奖的工资和税金?
答:工资个税=(4000-3500)*3%-0=15元
年终奖励的计税分为2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税率和快速扣除36000/12个月=3000元,找到相应的10%税率和相应的快速扣除105元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36000*10%-105=3495元
提醒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方法只允许每个纳税人使用一次;
提醒2:除全年一次性奖金外的各种名目的个人奖金,如半年度奖金、季度奖金、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均与当月工资及工资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缴纳。
案例四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计税
员工刘7月份从公司A领取工资4000元,从公司B领取工资8000元。怎么才能扣缴税款?
答:甲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 3%-0=15元;B公司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 10%-105=345元;个人选择到甲单位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征税的,申报税额为(8000 4000-3500) 20%-555=1145元。补充个人所得税:1145-345-15=785元。
提示1:个人取得两项以上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应向全体职工进行全额扣缴申报,同时选择一个单位,并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提醒2:合并计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同一项目的两项收入应合计,只能扣除一项费用扣除标准;
提醒三:允许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内扣缴的税款。
案例五
外籍职工取得工资的计税
员工戴尔是外国人,7月份工资1.2万,算个税?
答:个税=(12000-3500-1300)*20%-555=885元
提醒1:在中国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赚取工资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且在中国境外赚取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动情况,确定追加扣款。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提醒2:额外降成本是指在每月降成本3500元的基础上,降成本1300元相当于降成本4800元。
案例六
符合条件的健康险可抵扣个税
员工刘所在公司为自己购买了疾病保险,取得了保费税号识别码,年保费总额1200元。如果刘2017年8月份工资为4000元,请计算刘8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税=(4000 1200-3500-100)* 10%-105=55元
提醒1: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单位为每位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计入工资。
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提醒2:
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案例七
取得过节福利的计税
职工刘默2017年2月份工资4000元,本月发放了过年福利1000元,计算2月份工资的个税?
答复:
个税=(4000+1000-3500)*3%-0=45元
提醒1:
过节发放人人有份的食品、购物券等补贴,是要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醒2: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案例八
取得差旅补贴的计税
职工刘默2017年7月份工资4000元,本月出差10天,报销差旅补贴1000元,计算7月份工资的个税?
答复:
个税=(4000-3500)*3%-0=15元
提醒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提醒2:
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超过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提醒3:
企业:自行应建立《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内实际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
提醒4:
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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