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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裸官(为什么说裸官多廉士)

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以“家族主义”为特征。很多朝代,权臣举家迁入外院,形成复杂盘根错节的关系,自然滋生腐败。议员和财团往往是最喜欢搞裙带关系的群体。而魏忠贤等一些宦官也想通过“家族主义”笼络一批孝顺的儿孙,巩固自己的专制权力。这种情况对于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不好治理的。

事实上,统治者也很头疼。为什么历朝历代的皇帝都非常关注吏治?原因是“家族主义”太猖狂了。

与那些政治关系复杂的权贵官员相比,让统治阶级安心的无疑是“裸官”。在一些官办工作管理较好的朝代,从县治开始,就要求官员在异地任职必须符合任职条件,禁止家属前往任职地“陪官”。“古代清官多”这句话虽然是现代人发明的,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清代名臣谢忱被称为岭南三大清官之一,他的情况与“裸官”的定义非常吻合。谢忱孤身一人,在异地当官20多年,期间从未带过家人。平日里,老家的亲戚想去串门,但苦于路途遥远,缺少出行,多年来都很难成行。此外,谢忱没有雇佣员工。他身边甚至没有最喜欢的人。他只雇了两个仆人来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在吃饭这件事上,谢忱充分说明了什么是清廉,“官厨只吃瓜菜”,饭里没有油星。

谢忱的官职不高,他是一个有七品的县令,每年的“俸禄”大约是45两银子。从当时的消费水平来看,这笔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但是把所有的亲戚都带在身边显然是不现实的,根本不可能养活他们。即便如此,康熙皇帝召见谢忱时,还是没有听到他的抱怨。康熙皇帝问谢忱工资够不够,他的回答是,他从来不觉得有一个时候不够。其他官员之所以走投无路,主要是因为生活太奢侈,所以工资不够。直到康熙五十七年,谢忱在任总督期间去世。临终前,他还把自己一生的13420英镑的“连连银”交给了国家,一分钱也没动。

那么,像谢忱这样的裸官是怎么出现的呢?

这要从回避制度的起源说起。西汉时期,国家刚刚从封建制向帝制转变,因此在政策上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汉武帝上台后,为了避免裙带关系影响政权的运行,他思索着推行异地任职制度。

东汉时“三互法”正式颁布,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官员回避制度。所谓“三互”,就是“婚房”和“两州人”要避免。比如东汉时期,有一个叫石碧的官僚预备队。原本朝廷打算安排他在杨珊担任太守,但他妻子的娘家恰好在杨珊,于是石碧请求朝廷回避,被调到平原相。

像石碧这样思想觉悟高的同志,每个朝代都有。到了宋代,避讳制度越来越完善,项目也更加严格。家庭回避、工作回避、科举回避、诉讼回避都写进了章程。明清时期,回避法已经完善。当时明确规定:“凡官员亲属值班的地方,主管或有关人员一律回避。"

我们知道,明初的皇帝大多是硬核,比如朱元璋和朱迪,他们对文武官员要求非常严格。因此,明初官员应符合“南官北出,北官南出”的原则。一旦被任命为地方官员,你就要穿越半个中国,“服务千里”。在…里

到了清朝,这种制度变得更加人性化,地方官员只要不在家乡省份,就要遵守规定。但是,有些官员的家乡在省附近,离岗位很近,因此钻了制度的空子。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后来又增加了“五百里避居”的规定,也就是说,地方官员工作的地方到家乡的直线距离必须超过五百里。这套回避制度旨在使官员到达岗位后无人陪伴和独处。

此外,清朝还颁布了“身在五服,虽居异地,仍应避之”的规定,属于“相对避之”的范畴。到目前为止,这些回避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仍然存在阴影。

与“回避制度”相匹配的,还有官僚制度。

这个制度给官员的日常生活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在《玉海》号文件中,有这样一个定义:“郡国的居住地叫北京的‘居住地’。”官邸是京官在北京居住的房子。为京官准备住宿是一种福利待遇。根据官员的级别,每个级别的官员都可以住在相应规格的房子里。但是,只有官员才能享受这种待遇,并在任职期间住在官邸。官员退休,必须老老实实搬出官邸,让位给接班人。

官邸制度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官邸的产权始终属于朝廷,任何官员都不能私自拥有。如果一名官员在任期间死亡,他的家人将不得不按照规定搬家。毕竟古人有很强的乡土观念,只有祠堂、祖坟所在的故居才是唯一的“家”,而官邸只是一个临时住所。在很多电视剧中,官在哪里做,家就跟着做,社会关系可以随时随地管理,官邸主人的子女可以享有继承权,这在历史上是不会发生的。

说起古代的回避制度,大家可能会觉得有些刻薄和不合理。事实上,统治者也在考验

虑到人性化因素了,所以各回避制度中也有弹性规定。

对于达到了一定品级的官员,便能享受到这种弹性规定,比如:可以带几名亲属去任职。所以,回避制度对官员的限制,是“有条件限制”。

例如,雍正年间,朝廷就出台了这样的规定:

满族的官员去地方上任,可以带上未成年的儿子。不过,若儿子已成年,就得向上级报备,“若系亲生之子十八岁以上欲带赴任者,具呈该旗大臣请旨方令带往”。当然,那些跟随官员上任的亲属,一来不能经商,二来不能进行“政治联姻”。倘若某官带着儿子去地方任职,他虽然安分守己的当官,但儿子却做生意或与某望族结亲,这种情况肯定要受到惩处。

宋朝对随任亲属的要求最为严格,有“当绝见客,勿出中门”的规定。也就是说,亲属虽然能随任,但他们却得像大姑娘小媳妇一样,在家里闭门不出,禁止抛头露面。北宋时期,河清县流传着“民吏不识知县儿”的顺口溜,这就是在说当时有个父母官任职三年,在他调任时当地人还没见过他家的公子。

其实,“裸官”对于官员来说,不算是坏事。考虑到社会现实因素,古代的回避制度能让地方官省心不少。历朝历代都有类似的规定,就是地方官的任期要在一定年限之内,通常为两到三年。官员从朝廷接到调令,一路舟车劳顿,用一两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抵达目的地,倘若携家带口势必有诸多不便。

除此之外,古代的职务调度是非常频繁的。“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在韩愈的这句诗里我们就能看到,每个当官的都说不准自己的前程。运气好的,今天还在地方当父母官,明天就被调到京城当京官了。运气差的,今天还在京城准备折子,翌日便被贬到边塞,这也是常有的事。反正不论去哪当官,到最后都得告老还乡,落叶归根,倒不如当个“裸官”悠闲自在。

在中国古代,不仅那些州县长官得遵守回避制度,就连封疆大吏亦不例外。清朝时期,京城有个工部尚书陈宏谋,他的“职业生涯”相当的长,足有四十八年。在这四十八年的时间里,他不仅当过吏部尚书、工部尚书这些京官,还先后被调度十二个省担任封疆大吏。这位官运亨通的显达人物,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曾写过一副对子曰:

“惜食惜衣非为惜财缘惜福;求名求利但须求己莫求人。”

这位漂泊了大半辈子的高官,就是个十足的“裸官”。任职期间,从不让家眷随行。与家人的联系,都是通过书信来完成的。

海瑞的那句话说得好,“为官不过民之器”。一个活在封建社会的官僚,能有这样的思想觉悟难能可贵。既然当了官,那便是人民公仆。这种质朴的为官思想,并不是现代人的首创。今时今日,我国在整顿吏治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成绩,让许多老百姓额手称庆。现代的廉政廉吏工作,其实有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古代的回避制度。

由此可见,旧社会的官僚制度并不完全是糟粕,毕竟,这些都是古人的智慧结晶,所以其中有许多值得参考的精华。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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