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稿 > 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既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能合并计算年限吗?)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既能缴纳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也能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关于两者的区别,这篇文章有详细介绍→职工医保vs居民医保,区别在这里简单地说,职工医保待遇比居民医保要好很多,但相对应的医保费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既能缴纳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也能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关于两者的区别,这篇文章有详细介绍→职工医保vs居民医保,区别在这里

简单地说,职工医保待遇比居民医保要好很多,但相对应的医保费用也会高一些,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经济条件进行选择。

如果觉得职工医保缴费有压力,就选居民医保;如果已经缴纳了多年职工医保了,有经济条件的话,建议还是继续缴纳职工医保,因为年限累计符合标准的参保人,就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当然,无论参保人之前缴纳了多少年居民医保,后面再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职工医保也是完全可以的。

灵活就业人员既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能合并计算年限吗?)
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灵活就业人员既有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也有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两者是不是能合并计算年限?

我们知道,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是两个不同体系的医疗保险,并且它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统筹的,职工医保不能转为居民医保,因为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享受待遇,一年一缴,不能累计缴费年限。

而居民医保是否可以转为职工医保,要根据各个地方政策来决定,大多数地区不支持互转;仅少数地区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转换成职工缴费年限,比如淄博的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有两种办法,具体如下:

一、折算缴费年限

参加居民医保的成年人(超18岁),想转职工医保:缴费2年的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后,仅算一年。

参加新农合的成年人,以及参加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未满18岁):3年缴费年限折算为1年;不足年的,按此办法折算到月。

二、补齐参保费用

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还有另外一种办法,不用折算缴费年限,将参保缴纳的费用差价补齐即可。

需要补交的时间段: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之日起开始计算,补缴医疗保险费用;

补交费用如何计算: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的比例进行补缴后,计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如果是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二类标准缴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期间,按照2.5%的比例进行补缴。

根据2022年08月23日,淄博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实施《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从2024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折算、补缴规定不再实施。

▍定州市

定州市年满18周岁和大学生参保的城乡居民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1)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2年可折合1年计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缴费不足2年的,不予计算;

(2)2017年1月1日后,统一按连续缴费满4年折合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3)折合最高年限不超过5年。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 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及终止

▍泰山市

泰山市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可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具体折算标准为:每足额缴费1年的,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个月;视同缴费年限不计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三条 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转接机制。

各地实施的医保政策会有差异,其他城市具体折算规定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有疑问的朋友可以拨打社保热线12333进行咨询。

写在最后

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要想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就需要按时参保缴费,一旦断缴,相关的待遇就中断享受了,毕竟人生无常,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一直不生病。

最后要提醒一下,无论选择哪种基本医疗保险,千万不要重复参保,如果参保人两头参保且报销的话,就是一种涉嫌套取医保的违法行为了,医保部门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医保就可以了,如有多余的参保费用,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险更划算。

视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和公司缴费年限能合并累计年限吗?

当然能合并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计算的累计缴费年限,只要是在中国的范围之内,不管是哪里的缴费年限,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都能在退休地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我本人就是经历过这三种缴费年限合并的过程,也是这三种缴费年限合并累计计算的受益者。我大学毕业以后,分配到老家县的机关工作,1999年从机关离职,加上之前的当兵的工龄累计计算工龄21年,在退休时结合个人人事档案,社保部门认定我的视同缴费年限为21年。

从机关离职以后,我先后在成都、重庆等地打工,但是从辞职的当月开始,便在老家的社保部门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从成都到重庆,我都是通过在老家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然后凭缴费收据由打工的单位给我报销养老保险的缴纳费用。当时采取这种操作方式,主要是考虑经常流动,工作不稳定,只有在老家缴费才是最稳定的,不需要经常转移养老保险的关系。

2008年由于我所在的公司需要上市,公司要为每个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所以要求我的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缴纳,于是我只有从四川将在老家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重庆所在的公司,同时将自己人事档案也转移到了重庆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这样我在重庆办理退休时,自己在公司的缴费年限也达到了8年。

灵活就业人员既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能合并计算年限吗?)

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的规定,退休地的选择包含了四种情形。一是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二是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三是养老关系所在地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四是每个地方的养老保险缴费都不满10年的,转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视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单位的缴费年限,如果都是同一个养老保险的统筹区,在办理退休时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在退休地可由社保机构进行合并和归集,但如果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合并,必须向退休地的社保机构提交本人的人事档案,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这样自己累积缴费年限才不会少算或是漏算。

如果涉及到多地的缴费的,比如视同缴费年限是在异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是在户籍所在地,单位的缴费年限是在外省,要办理这三种缴费年限合并,就涉及到退休地的确定和养老保险关系,人事档案的转移问题。

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之时,既要确定自己在哪里办理退休。退休地的选择必须是按照上述规定的四种情形来进行选择,如果选择的退休地不符合退休地选择的条件,当地是不会为你办理退休手续的,也不会为你合并所有的缴费账户。

只有当地社保部门认为你符合在当地办理退休的条件,就需要根据社保部门的要求,转移人事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转移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便于合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单位的缴费年限累计的缴费年限,就是计算退休养老金的累计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既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能合并计算年限吗?)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单位的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都要在退休地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转移各地的社保关系,最后才能合并累计计算为退休时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的长短对于养老金的高低具有重大影响。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