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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知识须知(国家安全知识内容)

国家安全知识须知(国家安全知识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指导、资助他人实施的行为,或者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参与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三)盗窃、刺探、收购、非法提供国家秘密Z

(四)规划、勾引、收购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开展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

2、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公民和组织的义务是国家使用法的强制性保障,不得放弃,必须履行。违反规定的,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国家安全法》对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作出以下七项义务规定,包括:

(1)预防和制止教育的义务;

(2)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及时报告的义务;

(四)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五)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不得非法持有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的义务;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取照片等特殊间谍设备的义务。

3.权利。所有法律权利都将受到国家的保护。一旦受到侵犯,享有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上诉并要求保护。情节恶劣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起诉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现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任何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举报、起诉的公民和组织的报复。

5.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只有依法行使,才能受到保护。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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